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2006年市区(十区)完成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不含城市维护费)。年末,市区(十区)城市道路总长度达5196公里,增长2.4%;城市道路总面积8642万平方米,增长3.8%。全市地铁通车里程达到116公里。自来水售水量14.95亿立方米(十区口径);用电量469.42亿千瓦小时,增长10.3%。至年末,市区煤气销售总量134683万立方米(包括液化气、人工煤气和天然气,其中液化气、人工煤气按天然气热值折算),增长3.4%。2006年广州市区空气污染指数为一级的天数有114天,为二级的天数有220天,合计占全年天数的91.5%,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大力推行机动车使用清洁能源,继续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工作,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6.2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81%。 ●广州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06年11月20日,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了国家考核验收,成为当前我国成功创模城市中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城市。广州创模经过了8年的努力,历经6个阶段: 基础阶段。1998年3月,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模的重大决策,并把创模工作纳入城市环境管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2010年一大变”计划。2004年,广州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创模申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创模规划纲要,并将“三创”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2004年底,28项创模考核指标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等5项难度较大的指标外,其余均达到考核要求。 攻坚阶段。2004年11月,成立了由张广宁市长任组长的创 模领导小组。2005年3月,全市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印发了《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各部门围绕不达标的指标,狠抓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倒计时阶段。2005年9月,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倒计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提出2006年实现创模目标。全市各创模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攻坚克难,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到2005年底,我市创模28项指标已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 冲刺阶段。2006年上半年,广州瞄准年底前通过国家创模考核验收的目标进行全面冲刺。2月底接受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创模调研,通过了创模规划评审;5月底通过了省创模预验。 整改阶段。2006年6月以来,广州按照省创模预验收和8月国家创模技术评估的整改意见,以更高标准推进重点环境工程建设和创模整改,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重点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发展阶段。以2006年11月20日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为新的起点,按照《“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巩固和发展创模成果,以2008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0年实现城市环境面貌“一大变”为目标,大力开展生态广州的创建工作,以崭新的姿态迎接第16届亚运会,实现“祥和亚运”、“绿色亚运”、“文明亚运”的目标。广州创模工作呈现了三大特色。一是坚持以生态优先的理念引领创模。市委、市政府从维护和发展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站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确定了“生态优先”和“两个适宜”的城市发展思路,做到理念先行、决策先行、规划先行。2000年,提出了要以区域协同发展和生态优先为基础,将广州建设成为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态城市的目标,并把城市长远规划分解为城市用地、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综合交通三大规划,先后编制实施了《广州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等151个专项系列规划,这对全国其他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生态建设具有推广示范作用。二是坚持以环境优化的措施推进创模。广州在创模中,采取了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环境优化城市建设、以环境优化城市发展的措施,确保创模工作组织领导到位、统一监管到位、工程建设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广州政府投入环保建设的资金占GDP的2%以上。特别是近年来,广州以每年投入超过200亿元的力度,加大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青山绿地、蓝天碧水、珠江综合整治、“退二进三”污染企业环保升级搬迁等环境和生态系列工程建设。三是坚持以和谐社会的目标提升创模。开展创模以来,广州呈现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群众对环境满意率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形成了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城市与农村和谐发展的格局。广州先后荣获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迪拜)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国际花园城市等荣誉称号。广州将以创模成功作为新的起点,坚持不懈地狠抓环境建设和管理,深化和发展创模工作成果。创模以来,市民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从1998年的44%上升到95.1%。
 
●2006年横渡珠江活动 横渡珠江的历史由来已久。广州解放后,我市曾组织过多次横渡珠江活动,特别是1958年的“万人横渡珠江示威大会”,1964年的“万人横渡珠江活动”,以及1977年为纪念毛泽东同志畅游长江11周年而举办的畅游珠江活动,场面尤为壮观。上世纪80年代,由于广东、广州经济高速发展,一度对母亲河珠江造成污染。近几年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珠江综合整治2003年初见成效、2005年不黑不臭和2010年江水变清三个阶段的整治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工作,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7月12日,横渡珠江活动在中大码头至星海音乐厅之间的江面举行,起点为中大码头、终点为星海音乐厅,两岸直线距离约450米,横渡路线距离约800米。广东省长黄华华、广州市长张广宁等省市领导参加了游泳活动。在参加游泳的市民当中,既有已逾花甲之年的长者,也有年仅4岁的游泳集训班健儿,声势浩大。参加本次横渡珠江活动的单位还有省直、市直机关、驻穗企业、广州体院、市教育系统、体育系统、南方传媒集团及12个区、县级市等单位,参加人员约3500人,共63个方队。时隔29年,再度举办横渡珠江活动,是对我市的一次重大考验。它不仅是一次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重大决策的标志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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